黄石儿童公园游船游乐项目合作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所属栏目:招标投标  点击次数:63  返回上页

黄石儿童公园游船游乐项目合作招商公告

 

各游乐项目单位:

为盘活黄石市儿童公园现有资产,丰富水上游乐项目多样性,提升游客体验感和二销服务功能,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各游乐单位与我公司洽谈合作,具体条件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石市儿童公园游船游乐项目

项目地点:黄石市儿童公园磁湖水域码头

运营主体:黄石市儿童公园

项目定位:白天为“亲子游乐休闲”,夜间为“荷塘观光微景”

合作期限:3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资产与投入情况 

1. 现有资产:浮动码头一套,游船15条(启用时间:2020年7月,使用年限10年,剩余使用年限约3年),上述资产交由合作方在合作期内使用并负责维护,合作期满后完好归还。

2. 合作方投入要求

合作方须带资投入不低于25条新型游船,具体要求如下:

1)白天游乐类游船(不低于20条),亲子卡通船(4座)12艘;休闲观光船(4-6座):6-7艘;安全保障救援/工作艇:1-2艘,船体标准:玻璃钢/环保电动船体,持合格检验证书,配备救生衣、防滑扶手等安全设施;

2)夜游竹筏船不低于5条(长6米宽1.8米,6座),头船1条(长7米x宽1.8米,6座),材质为木质结合玻璃钢。投入船只应为全新或船龄不超过1年的高品质游船,以确保运营安全与游客体验。

三、合作模式与收益分配

1、 白天游乐类游船

1)采取 “保底租金 + 营收分成” 模式,所有费用含税,项目营收进入双方共管账户。

2)年度总营收<40万元,合作方支付保底租金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40万元 ≤ 年度总营收 < 60万元,我方收益 = 保底租金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 +(年度总营收 - 40万元)× 15%

4)年度总营收 ≥ 60万元,我方收益 = 保底租金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 +(60万元 - 40万元)× 15% +(年度总营收 - 60万元)× 20%

2、夜游竹筏船

1)采取“固定比例营收分成” 模式,所有费用含税。项目营收进入我方账户。

2)我方提取夜游项目总营收的40%,合作方提取夜游项目总营收的60%。

四、运营管理与安全责任

1、人员配置

平时不少于3人,重大节假日不少于5人,须持安全培训证、急救培训证、船舶操作证、船体维修保养等相关证书。

2、运营费用承担

新型游船采买费、人员管理费(白天游乐类游船)、夜游竹筏及头船亮化、维修费、水电费等均由合作方承担。

3、安全责任划分

白天游乐类游船(含配套设施)由合作方承担;夜游竹筏船由我方承担;责任划分基于“谁运营、谁负责”原则。

、资要求

1、合作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游乐设备、游乐园等相关内容。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纳税、银行、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3、具备同类游乐项目运营经验者优先。

4、接受本公告约定的合作模式、分成机制及安全责任划分。

报名方式与材料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运营方案(含船只投入计划、人员配置、安全管理措施等);

2、合作意向方可自主前来实地踏勘咨询,具体合作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3、招商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参加招商的资格;

4、资格审查文件及合作方案文件送呈时间:2026年4  7日上午9:00之前送至黄石市儿童公园办公室并进行评选,文件送达时请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以合作方案评选最优者确定合作方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发布7天内合作方应与我方签订合同,逾期未与我方签订合同或提出方案外的要求,列入公司永不再合作名录。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3329925350

地址:黄石市磁湖东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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