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4-21 所属栏目:集团要闻 点击次数:4275 返回上页
为推进我市文化旅游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总要求,市委、市政府于2015年组建了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通过参股、收购等形式将国家矿山公园、仙岛湖风景区、汉冶萍炼铁厂旧址等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到文旅投公司。
3、将连通各工业遗址的地方铁路及沿线土地通过资产置换等形式注入文旅投公司。
4、县(市)区政府、社会资本可以资金注入形式适当持股。
(二)发展目标
1、成功创建一个5A级景区。
2、将工业遗址打包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3、建成以中国最大矿物晶体和观赏石博览交易场馆为龙头的工业旅游购物集散地。
4、公司资产规模达500亿元以上。
5、实施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实现证券市场上市融资。
6、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工业文化旅游目的地。
一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以我市历史文化、工矿遗址、自然生态等资源为依托,对黄石文化旅游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开发、营运,通过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
培育精品旅游线路,盘活旅游资源,实施资本运营,加快文化旅游资源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开发与利用,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全国最美丽的工业文化旅游城市。
二
1、将东方山景区、西塞山景区、团城山公园、华新水泥厂旧址、铜绿山古铜矿遗址、源华煤矿旧址、市博物馆、市群艺馆以及我市其他国有文化旅游资产、资源全部划入文旅投公司,由市城发集团行使出资人权利。2、通过参股、收购等形式将国家矿山公园、仙岛湖风景区、汉冶萍炼铁厂旧址等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到文旅投公司。
3、将连通各工业遗址的地方铁路及沿线土地通过资产置换等形式注入文旅投公司。
4、县(市)区政府、社会资本可以资金注入形式适当持股。
三
主要经营范围: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餐饮、娱乐、服务设施、酒店住宿开发经营;旅游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文化产品的制作与传播,文化产业投资与开发;文化旅游性项目的咨询策划、信息开发和中介服务等。
四
(一)发展定位。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以国家矿山公园、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华新水泥旧址、汉冶萍炼铁厂旧址、源华煤矿旧址为主体的工业遗址观光旅游线路;打造以磁湖风景区、东方山风景区、雷山风景区、仙岛湖风景区、西塞山风景区为主体的自然风光带。(二)发展目标
1、成功创建一个5A级景区。
2、将工业遗址打包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3、建成以中国最大矿物晶体和观赏石博览交易场馆为龙头的工业旅游购物集散地。
4、公司资产规模达500亿元以上。
5、实施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实现证券市场上市融资。
6、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工业文化旅游目的地。